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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延续

来源:树人企管  时间:2021-03-16 编辑:资质小K  浏览:
文章导读: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需要取得资格证方可进行正常作业。今天,树人企管为大家详细介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新申请的相关指南! 一、申请条件 建筑施工特种作

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需要取得资格证方可进行正常作业。今天,树人企管为大家详细介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新申请的相关指南!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延续

一、申请条件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需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关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及以上学历;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号,2014年8月3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年1月28日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号,2014年8月3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年1月28日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三、申请材料

1.陕西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延期申请汇总表用人单位需提供加盖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4.用人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证明或者继续教育证明

5.陕西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申请表表格申请人处本人必须签名,贴照片处贴上本人照片,单位要在“单位名称及地址”处加盖公章;

6.用人单位出具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记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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