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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开展住建领域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第三阶段大督查

来源:树人企管  时间:2023-09-10 编辑:资质小K  浏览:
文章导读:关于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第三阶段市级大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第三阶段市级大督查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施工、监理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部署安排,为扎实有效开展市级大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一)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11月底,持续3个月。

(二)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及在建项目、机械设备。

二、检查方式及安排

市住建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局质安处、建筑业处、轨道处、市政建设处、重点处、质安站、执法监察队、监管中心、城改监察支队为成员的市级督查组,下设3个检查小组,分别由局质安处、质安站、监管中心牵头,并邀请行业专家,开展第三阶段市级大督查。

(一)第一检查组

牵头处室:质量安全监管处

配合处室:建筑业管理处、轨道交通建设处、质量安全监督站

检查对象:抽取全市范围内30%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一级、二级,有承建项目)及1个在建项目、30%监理企业(有监理项目)和全市在建地铁项目。

(二)第二检查组

牵头处室:质量安全监督站

配合处室:市政建设处、重点处、工程建设执法监察队

检查对象:抽取全市范围内30%在建项目(除西咸新区、城棚改项目)。

(三)第三检查组

牵头处室:城棚改监管中心

配合处室:城棚改监察支队

检查对象:抽取全市范围内30%在建城棚改项目和西咸新区在建项目。

三、检查内容

对照《关于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明确的检查内容及清单(详见通知正文及附件),“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整治。

1.重点检查参建企业自行排查阶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双重预防机制、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等情况及防高坠、重大事故隐患等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2.重点检查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控、设备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住建局要强化工作统筹,夯实责任链条,对照检查内容清单,督促辖区所有在建项目及参建企业做好迎检准备工作,逐项准备相关工作资料,从严、从细、从实落实各项质量安全措施,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二)各检查组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对照检查重点内容,逐项排查整治,做到不放过一个部位、一个环节、一个岗位、一台设备,坚决查处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夯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对前期已移交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项目列为重点抽查对象。

(三)请建筑业处、重点处、轨道处、市政建设处、执法监察队、城改监察支队指定相关业务负责同志,积极主动与牵头处室(单位)对接、配合,并于9月8日前报送联络人信息,确保督查工作按时高效完成。

(四)请建筑业处9月8日前提供全市范围内有承建、监理项目的总承包企业(特级、一级、二级)、监理企业名单及联络方式;请各检查组合理安排检查计划,并于每周五16:00前将检查问题清单(纸质版)及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需包含重大事故隐患)报市住建局(质安处)。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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