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有关于:遴选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机构的通知。具体公式如下: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遴选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机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0〕1049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一)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且具有专门培训机构,如企业培训中心等。企业信用良好,具有一定规模的自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记录。
(二)具有人社或教育部门办学许可资质(资格),独立法人的培训机构,具备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培训能力,长期支持行业人才培养工作,从业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开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课程的高等院校或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技工院校)等,长期从事行业相关人才培养,为行业输送大量合格人才,无不良记录。
二、遴选原则
市住建局本着自愿申报、公正评审、兼顾多元、择优选报的原则,选取8家单位进行试点。试点单位既有国有又兼顾民营的一级以上施工企业;既有公办又兼顾民办的高等院校或职业院校;既有专业类又兼顾其他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过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系统”测试工作的单位以及具有建设行业培训工作经验、师资雄厚、设施完善的单位优先考虑。
三、遴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健全的培训测试档案等管理制度、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稳定的经费来源,运营管理规范。
(三)有固定的办学场所(租赁的要有合同),布局合理,无安全隐患。办公用房不少于 40 平方米,有适应管理需要的计算机、专用传真、电话,通讯渠道畅通。培训场地不少于 200 平方米,教学设施齐全,配备视频监控存储系统等。测试场地不小于 300平方米,配备人脸识别系统、视频监控存储系统、手机信号屏蔽器,网络运行状况良好;计算机数量不少于 130 台,能够运行 windows7 及以上操作系统并安装 net.framework4.0 程序,每台计算机必须配备摄像头。
(四)培训机构负责人须具有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 3 年以上经历,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 3 人;专职教师不少于 3 人,应具备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 1 人;兼职教师不少于 6 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或具备建设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 5 年以上建设施工、管理经历或 3 年以上教学经验,中级以上职称;培训机构教师和管理人员要依法签订并能履行聘用合同,教师、管理人员相对稳定。
四、申报材料
(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申报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培训机构简介,包括基本情况、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培训场所、办公用房和管理人员情况、开展建设行业相关培训工作情况等,附相关照片资料。
(三)主要规章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师资培训管理、教案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突发应急预案等。
(四)师资情况。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五)测试机房情况,包括计算机数量及配置、网络及视频监控、手机屏蔽器、供电保障配备情况等。附相关照片资料。
(六)法人证书、人社或教育部门办学许可资质(资格)复印件等。
五、时间安排
(一)材料上报。各单位申报材料时限为即日起至5月20日18时止。
(二)实地查验。5月21日至25日市住建局将组织人员对各申报机构进行资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实地查验。
(三)审核备案。5月底前市住建局对遴选拟定的试点机构报省厅审核备案。
六、相关要求
(一)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试点工作岗位设置有: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岗位。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分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 4 个专业方向,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拟申报开展培训专业情况》。
(二)市住建局将对本地区试点机构的培训、测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对在培训测试过程中违规操作的、弄虚作假的,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将从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名录中清除,2 年内不再接受该机构申报。
(三)符合条件的机构均可在时限内上报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西安市城乡建设干部学校111室(联系人:王珂,联系电话:82231411),地址:西安市安东街110号。
附: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申报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承诺书》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