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市住建局拟在已有专家库的基础上,公开征集建设工程领域相关专家,对“西安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以下简称危大工程专家库)、“西安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以下简称轨道交通工程专家库)进行补充、调整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类别
(一)危大工程专家库征集专家的专业类别如下:
1. 深基坑工程;
2.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3. 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4. 脚手架工程;
5. 高处作业吊篮;
6.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7. 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8.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二)轨道交通专家库征集专家的专业类别如下:
1. 降水工程;
2. 深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
3. 盾构工程;
4. 暗挖工程;
5. 模板及脚手架工程;
6. 测量与监测工程;
7. 风险管控及应急处置。
二、专家的主要职能
(一)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地参加有关专业专项方案论证活动;
(二)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建设工程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文件;
(三)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为开展各项活动提供信息咨询和政策建议;
(四)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处理,事故调查分析等。
三、征集对象
各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从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组织、咨询机构等从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研究的专家。
四、申报人应具有的条件
(一)坚持原则、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具有扎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丰富的现场技术能力,在行业内或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熟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四)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且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有丰富的建设工程实践经验;
(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建设工程专家库专家要求的各项工作职能。
五、征集方式
专家入库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专家个人自愿申请入库,二是市住建局定向邀请入库。
六、申请入库征集程序
(一)报名
1. 危大工程专家库申报由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危大工程专家资格申请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可登陆市住建局网站下载),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交时验原件留复印件);已退休人员可自行填写《危大工程专家资格申请表》进行申报。
填报单位应严格对本单位申请人员把关推荐,汇总形成《西安市危大工程专家资格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入库专家每人只能申报一个专业类别,且申报人工作地原
则上应在西安市。
2. 轨道交通专家库新申报入库人员须按照所从事的工作性质,认真填写《西安市轨道交通工程专家资格申请表》(详见附件3,电子版可登陆市住建局网站下载),除已退休人员外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已在“西安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人员(详见附件4),仍需按照新的专业类别填写《西安市轨道交通专家资格申请表》,对未按规定重新提交资料的视为放弃入库。
《西安市轨道交通工程专家资格申请表》中的业绩证明材料应与申报的专业相关,未提供相应业绩材料的不予入库。
申报入库专家每人只能申报一个专业类别,且申报人工作地原则上应在西安市。
(二)资格审查
1. 请各单位将《西安市危大工程专家申报汇总表》、《西安市危大工程专家资格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原件(已退休人员将《西安市危大工程专家资格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原件)于8月7日前,报送至西安建设大厦0913室进行资料审核,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2. 轨道交通工程专家库新申报入库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及《西安市轨道交通工程专家资格申请表》,原专家库人员携带身份证及《西安市轨道交通工程专家资格申请表》,请于2020年7月20日~至8月7日到西安建设大厦0911室进行资料审核,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三)名额分配
1. 调整优化后的“西安市危大工程专家库”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专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0人;其他专业类别专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各单位各专业类别入库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2. 调整优化后的“西安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各专业类别专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市轨道交通集团申报入库人员由公司统一审核后入库,各专业类别入库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四)公示
拟入库人员在市住建局网站予以公布。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住建局印发专家入库结果通知,并根据专家个人申请出具“危大工程专家库”、“轨道交通工程专家库”入库证明材料。
七、其他
(一)此次征集工作按照降低入库专家数量,提高入库专家专业技术水平的工作原则,遴选出真正能为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号诊把脉”的专家,请申报人员按要求参加征集各环节工作。
(二)各申报人员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提供的证件及业绩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经查实提供虚假资料入库的,市住建局将取消入库资格并函告申报人员所在单位。
联系方式:
危大工程专家库 刘畅 电话:029-85579227
轨道交通工程专家库 闫博 电话:029-85579230
附件:1.《西安市危大工程专家资格申请表》
2.《西安市危大工程专家申报汇总表》
3.《西安市轨道交通工程专家资格申请表》
4.原《西安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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