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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机制的通知

来源:树人企管  时间:2021-06-17 编辑:资质小K  浏览:
文章导读: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局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强化住建领域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律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
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局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强化住建领域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律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防范重大突发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住建领域建筑施工安全责任落实不力的企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1年1月以来发生安全事故及市、区两级“一月一通报”涉及安全典型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采取“集中授课、脱产培训”的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安全生产相关专题等内容,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案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大讨论等。
三、培训时间
每期培训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负责对培训对象逐一通知到位,并于每月15日前将培训人员名单报送至市住建局(质安站);
(二)市住建局质安站牵头负责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期,每期培训结束后全市通报,同时将培训情况报市住建局(质安处)。市城建干校具体承办,负责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开班准备、人员考勤等保障工作;
(三)参训人员携带身份证按时参加培训,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无故请假,培训结束统一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一律提请省住建厅建议暂扣项目经理B证,暂停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逐步建立“以训促改,以训促管”的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机制。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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