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为推动我市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充分发挥建设领域发展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提升我市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陕西省《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陕西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陕建科发〔2022〕3号)及我局工作部署,现全面征集2022年度陕西省省级和西安市市级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主要包括:数据驱动的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制造装备研发,施工现场建筑机器人及智能建造装备研发,基于工地复杂场景应用需求多机互联系统研发及示范应用,智能建造质量检测机器人及质量保障追溯系统,面向智能建造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成套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既有建筑装配式装修技术研究和示范等。
2.绿色建筑与建筑能效提升。主要包括:区域能源综合规划技术研究,新型绿色建筑结构材料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建筑室内环境提升技术研究,装配式建筑与低能耗建筑技术集成应用研究,城镇污水高标准排放和再生水利用技术,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分级利用技术,城镇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与能效提升集成技术,传统村落绿色宜居性能提升技术等。
3.城乡环境质量和综合承载能力提升。主要包括:城乡环境品质提升技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技术,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城乡安全与防灾减灾技术,绿色交通设施建设技术,城市更新中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技术,智能化生活垃圾清扫与清运装备,城市精细化管理支撑技术,城乡建设领域卫星遥感技术应用研究等。
4.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主要包括: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技术,太阳能光热、光电、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技术及能源储存转换技术和应用示范,“光储直柔”新型建筑电力系统技术集成与示范,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检测与评估技术等。
5.建筑领域电气化。主要包括:电驱动热泵、蓄热式电锅炉、分散式电暖气、炊事“煤改电”等规划设计、安装施工技术,冷热联供技术,减碳提效的电气化改造技术,柔性配电技术,电能替代设备、接口、系统集成、运行监测、检验检测技术,电能替代设施智能控制技术等。
6.数字家庭和数字社区建设。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慧建筑、智慧社区的协同应用及区域信息门户平台搭建研究,智慧建筑、智慧社区的规划设计、安装施工、运营服务技术研究,数字家庭和数字社区建设示范及标准体系研究等。
7.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控制。主要包括:低碳城市指标体系研究,城市生态系统固碳减排效能与生态功能评价及系统提升策略研究,建筑碳排放核算、统计、监测与评价方法研究,碳排放数据库模型研究,零碳建筑技术体系及关键技术研究,城市更新改造社区碳计量与碳减排技术研究,生活垃圾领域绿色减碳技术等。
1.高品质绿色建筑科技示范工程。示范任务:以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为导向,开展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全生命期的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的集成应用示范。示范工程应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的三星级等级要求,在建筑品质提升上有显著特色。
2.零碳建筑科技示范工程。示范任务:基于《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GB55015和《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的计算方法,在我省不同气候区选择典型建筑工程,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筑电气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光储直柔”新型建筑电力系统等技术集成应用,形成具有我省地域特点的零碳建筑技术体系,并开展工程示范。
3.绿色建造科技示范工程。示范任务:采用减污降耗生产工艺、绿色低碳循环及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依托工程项目实施设计、生产和运营维护协同联动的项目管理机制,开展BIM正向设计、绿色施工和数字化交付工程应用示范及绿色建造效果评估。
4.装配式建筑科技示范工程。示范任务: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发展需求,开展以装配式建造技术、工程总承包和BIM应用为重点,集成应用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等绿色低碳技术的工程示范,单体建筑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建筑群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并达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的AA级。
5.城市废弃物循环利用科技示范工程。示范任务:针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园林废弃物、建筑垃圾、城市污泥、再生水等,开展资源化、能源化及循环利用技术集成应用和工程示范,为我省科学推进城市废弃物资源及再生水绿色循环利用提供模板、典型范例及成套技术方法。
6.城市更新科技示范工程。示范任务:通过理念创新和技术集成应用,开展老城区老旧小区适老化、无障碍与场景改造、城市旧街区公共空间营建、老城区15分钟生活圈体系再造和城市生态修复等示范工程建设。
7.智能化技术应用科技示范项目。示范任务: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和运维,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智慧社区,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等科技示范。
1.建筑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与应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造)碳排放因子梳理及其在生产、运输、拆除以及再利用等过程的碳配额研究。
2.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BIM技术在设计和施工中的应用研究,信息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研究,装配式建造技术的集成应用研究,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技术,建筑机器人开发与应用,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检测与监督管理技术等。
3.建筑节能。超低能耗、近零能耗相关技术及措施的应用及研究、中深层地热能技术应用、垃圾焚烧余热供暖技术、新型热泵技术、太阳能热水及发电技术、污水源热泵供暖技术、生物质能的研发与应用。既有建筑能效提升相关技术措施研究。
4.智慧运行。建筑碳排放动态监控系统研究、建筑能耗动态监测技术的提升;家庭供暖智能流量收费研究、智能表计计量计费运行监测应用研究、“光储直柔”综合配电系统研究等。
5.管理平台。碳捕捉与封存技术的研发应用。碳排放核算标准及全生命周期计算方法研究、建筑碳排放定额研究等。
6.墙体材料。建筑垃圾及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循环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的研究、生物质能源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中的应用和推广。
7.清洁采暖。建筑冬季供暖新能源灵活性调峰技术开发及应用。清洁蓄热储能技术的研究等。
1.绿色建筑项目。应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进行评价,获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项目;应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进行评价,获得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项目应具有典型示范性,能够积极应用绿色建材且经济效益良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
2.装配式建筑项目。满足我市装配式建筑政策要求,符合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等基本特征,装配式关键技术上有突破或创新,单体装配式50%以上,或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且单体装配率不低于35%的项目。
一是地热能供热项目。采用中深层地热能进行建筑供热且供热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实行专业化运行管理维护,有专业机构进行系统监测并提供能效测评报告,有较强的经济、社会或环保效益的项目。
二是太阳能应用项目。住宅楼采取分散式太阳能提供生活热水,应用比例达到80%以上;公共建筑中太阳能提供的生活热水用量占总生活热水用量比例达到45%以上;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民用建筑中光伏系统装机容量不低于200千瓦,工业厂房中光伏系统装机容量不低于800千瓦,光伏组件转换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完成并网的项目。
三是污水源热泵项目。采用污水源热泵技术进行供热或制冷且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系统运行稳定高效的项目
4.超低能耗项目库。集成被动式、可再生能源应用等技术,应满足陕西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61/T 189-2021要求或《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要求,且降耗减碳效果明显的项目。
5.市政公共设施项目。采用绿色施工技术和绿色环保材料,有效利用本地资源和空间物资,因地制宜,减少损耗,节能降噪,确保施工及运行维护过程中节能环保效益,具有较大行业影响力的项目。
6.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城镇住宅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且改造后建筑综合能效提上30%以上的项目;城镇公共建筑面积2万以上,且改造后建筑综合能效提上15%以上的项目;农村住宅项目,改造后建筑综合能效提上30%以上的项目。
7.绿色建材。新建工程建设竣工项目应用绿色建材达到30%以上的项目,
8.其他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具有开创性、先导性,有利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优秀建筑或市政公用设施项目。
(一)申报单位应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施工总承包,鼓励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并在项目结题前在职。
(一)申报要求。按照申报方向申报,突出创新性、可操作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不支持申报方向以外的项目。申报单位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研发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应符合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工手续齐全,规划、施工图等审查合格,已开工的,未出现质量、安全等责任事故,且已建立示范工程配套管理体系。
市级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审核、推荐严格按照《西安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试行)》执行。
(二)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应填写《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研开发类项目申报书》(附件1)《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申请书》(附件2)《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研开发类项目申报书》(附件3)《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申请书》(附件4),项目申报单位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交由市住建局审核。
1.陕西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一式三份(A4胶装成册)及Word格式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经市住建局审核通过后报省住建厅。
2.西安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申报流程为: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西安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评审、补助的实施与管理—在线办理,参照该事项办事指南进行网上填报;线下申报需要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一式一份(A4胶装成册)及Word格式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申报单位可根据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方式。
(四)申报时间。各推荐单位请于2022年7月15日前(以寄出日邮戳为准)报推荐函及相关申报材料。
2.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申报书
3. 西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科研开发计划项目申请书
4.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