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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资质将于2023年12月31日正式失效?官方回应!

来源:树人企管  时间:2023-08-18 编辑:资质小K  浏览:
文章导读:近日,一篇名为“重磅!国务院审议通过《资质改革方案》!三级资质2023年12月31日将正式失效!”的文章刷屏了朋友圈,各个公众号都在纷纷转发。 很多读者留言...
近日,一篇名为“重磅!国务院审议通过《资质改革方案》!三级资质2023年12月31日将正式失效!”的文章刷屏了朋友圈,各个公众号都在纷纷转发。

 

很多读者留言询问是否真实,从这篇内容的题目来看,可以分成两部分内容:

 
PART.
01
“重磅!国务院审议通过《资质改革方案》”

这一句乍一看还以为是资质改革收尾了,新的文件出台了,现在我们以官方文件为依据,一起来看看。

该文所说的《资质改革方案》是早在2020年就已下发的文件文件是住建部于2020年11月30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

文件指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已经2020年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份文件相信大家都非常了解了,《改革方案》相当于新版的“骨骼”,资质的“血肉”即《资质标准》还未正式出台

 

 
PART.
02

“三级资质2023年12月31日将正式失效”

三级资质2023年12月31日真的会失效吗?

住建部早在2021年6月29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

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多省市住建部门发文回应!

2023年7月5日,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申请行为的公告》,明确:

近期,中介为牟取利益,散布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现有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直接作废及其他虚假消息,请广大企业不要轻信,具体政策以住建部官方文件为准。

此前,湖北广东、江西、四川等多地官网回复三级资质相关问题:

湖北:资质新标准一旦公布,现有的三级资质将不存在!

4月14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政策问答(第四版)》,对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三级资质取消等问题作了最新解答,其中:

13、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是否取消了?三级资质是否允许变更?
答:是的。根据国务院(国发〔2021〕7号)、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规定,省厅转发了上级文件(见《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21〕11号),我省自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三级资质申请,以及三级资质分立、合并、重组、变更申请。
14、现有的三级资质是否继续有效?现有的三级资质将来怎么办?
答:三级资质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仍继续有效。按国务院、住建部文件规定,现有的三级资质将与相应的二级资质合并,成为乙级资质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建部正在抓紧制定一旦公布,现有的三级资质将不存在
15、现有三级资质需升为二级,应如何办理,具体考核哪些内容?

答:现有三级资质可选择“增项”或“升级”升为二级资质

广东:资质统一延期至新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标准实施后实行换证!
 

近日,有网友在广东省住建厅咨询三级资质延期问题,住建厅于3月31日回复。

:您好。我司有叁级总承包资质在2023年9月到期,到期后资质有效期是否自动顺延至2023年12月31日?谢谢。

您好。您的来信我厅已收悉。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第二条,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企业在省内外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持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书和住建部(建办市〔2021〕30号)文件即可,不需要四库一平台有相关信息

江西解答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是否会直接作废相关问题

4月13日,江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城乡建设类资质(许可)申请行为的公告》。公告指出:

近期,不少中介机构为牟取利益,散布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现有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会直接作废虚假消息,请广大企业不要轻信此类消息,具体情况以住建部官方文件为准。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主要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首次申请的企业应提交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四川:三级资质有效期到期后企业将不能再申请延续,资质将失效,但是三级资质有效期已经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发布一则《建筑业企业申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常见问题解答》。

随后,四川省住建厅又发布了《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明确:

由市(州)、扩权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等资质(不含专业作业备案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成都发布了与省厅一致的问题解答

1.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有效期到期后是否还可以申请延续?

答:不可以。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附件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第21项规定“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明确了已具有施工三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按照新办或升级方式申办二级资质。由于国务院已明确规定取消施工三级资质,因此施工企业三级资质有效期到期后不能再申请延续。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有关衔接工作,我局核发的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不含施工劳务备案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此可见:没有官方文件表明“三级资质2023年12月31日将正式失效”,截至目前,这个说法没有任何依据

在这里小编给具有三级/丙级资质的企业一个温馨提示:

根据公司自身需求选择相应的业务办理,无法识别文件真实性时,所有文件均以官方文件为准,或拔打官方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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